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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原副部刘志峰:发展“特色小镇”要有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17-07-07 10:06:44

日前,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建设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刘志峰,再度对全国各地“特色小镇”一窝蜂式的盲目上马表示担忧,在刘志峰看来,除了要免量化、房地产化之外,“特色小镇”的建设更应该设置考核和退出机制。新盛唐集团为大家详细分析特色小镇的退出机制,希望大家可以参考。

 

 

作为推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特色小镇”建设自国家出台鼓励政策后便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河北、山东、江西等多个省份目前均已出台“特色小镇”实施计划,数量众多的小镇项目、巨额资金的投入成为其共同特点。不过,面对如火如荼的“特色小镇”建设热潮,刘志峰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第一,要避免量化建设“特色小镇”。不能以量化的指标去做“特色小镇”。这会产生巨大的浪费,以量化的指标和“大跃进式”的思路去发展“特色小镇”,只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后遗症。

 

第二,要防止“特色小镇”房地产化。发展“特色小镇”不是新一轮跑马圈地、盖房子卖房子,若只发展房地产就是背离了“特色小镇”发展的初衷。以房地产化为目的盲目上马新项目,只会拉高土地成本,带来不必要的小镇库存。现在,有一些规划不达标的“特色小镇”现在“下马”会比“上马”更明智。

 

第三,要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在“特色小镇”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不能大包大揽,要市场主导、政企分工明确,实现政府与企业有效合作、“特色小镇”的有效供给,满足市场的真正需求。刘志峰认为,这也是供给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要绿色宜居发展。“特色小镇”不仅要宜业,也要宜居,要用新材料、新业态去发展,让“特色小镇”做到智能和可持续化发展。有一些绿色小镇,不仅要多用绿色建材,更要按照绿色建筑和产业化、集中化的发展来进行建设。

 

第五,要有金融创新。“特色小镇”的建设从规划设计到项目建设,再到运营管理,都要有因地制宜的金融体制方案,来支持“特色小镇”建设中所涉及的文化遗产保护、生态保护。建设“特色小镇”更要收集和承建大城市功能转移的专项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支持渠道。

 

第六,“特色小镇”也要有考核和退出的机制。在规划设计和选址,或者自然地理方面不适合发展的“特色小镇”,应该制定退出名单。如果第一批申报名单的“特色小镇”在考核过程中不能合格,也应该停止建设。有了“特色小镇”的退出机制,才能让“特色小镇”的发展名副其实,给子孙后代留下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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