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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165号文件出台 细则中90平米为建筑面积
发布时间:2006-07-13 00:00:00

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由建设部起草的九部委新政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成。

    这份编号为建住房[2006165号的文件,针对人们普遍关注的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所占70%的比例等问题进行规定说明,同时还要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之前有消息说,建设部实施细则在本周二对外公布,但截至昨日记者发稿时,建设部还未正式公布实施细则。有消息称,该文件正在下发,部分城市如长沙等已收到。有可靠消息称,“90平米套型面积已确定按建筑面积计算。

套型结构比例违规拿不到预售证

    在这份名为《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九部委新政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规定与说明。其中对套型建筑面积进行了明确定义,该《意见》将套型建筑面积规定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同时《意见》还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落实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且不得擅自突破。对擅自突破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划许可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70%遵循城市建设总量与单个项目相结合原则

    该《意见》同时将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所占70%比例,规定为各地应根据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统筹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并将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具体区域。

    同时要求各地自200661日起,各城市(包括县城)年度(从6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http://www.soufun.com 房地产门户-搜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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